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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生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工作的通知

编辑:陶琴 发表时间:2021-05-06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维护学生身心健康,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工作将于5月下旬进行。现将本次报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条件

(一)适用对象

已参加芜湖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未在学校统一参保的学生请勿提交材料)。

(二)票据要求

票据须为下述两时间段期间,分别累计总额超过200元的普通门诊发票

1.2019年6月1至2020年5月31

2.2020年6月1至2021年4月30

3.毕业班学生医疗费用发票截至时间为报销材料提交当日。

(三)医疗机构及项目要求

1.医疗机构:学生就诊一般需在校医院或芜湖市内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进行。在原户籍地及实习、考察、求职等异地就诊者须由所在学院提供相关证明,原则上应在当地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就医。

2.医疗项目:芜湖市医保范围内的医疗项目。

(四)不予报销的医疗费用

1.药店自行购药发生的费用。

2.因违法犯罪、斗殴、酗酒、自残、自杀、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境外发生的医疗费用等。

3.医学美容所发生的费用。

4.其它不能报销的费用。

二、报销所需材料

(一)门诊正式发票。

(二)病历复印件。

(三)学生本人有效农行卡复印件。

(四)困难学生需经认定,并出具学院证明。

(五)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销材料受理时间、地点

(一)花津校区

时间: 524日、25日、26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004:30

地点:花津校区医院一楼

(二)赭山校区

时间: 527日、28日 上午8:3011:00 下午2:004:30

地点:赭山校区医院三楼会议室(313室)

四、报销流程

各学院通知并提醒学生根据票据时间段,参照填写样表(附件3)填写“安徽师范大学学生医疗费用报销单”(附件1或附件2)。

材料以班级或以学院为单位在规定时间提交,谢绝个人提交报销材料

材料经审核、校园网公示无异议后,实际报销费用打入学生本人银行卡内,逾期不再办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郑老师

联系电话:0553-3883525

特此通知。

 

校 医 院

  202156

附件12019—2020学年学生医疗费用报销单

附件22020—2021学年学生医疗费用报销单

附件3:填写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