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学生门诊医疗统筹基金管理办法(草案)》及历年的学生医疗基金发放情况,按照大学生医疗基金发放程序,由参保学生提出申请、学校审核组审核,经学校医疗服务和管理领导组会议讨论确定此次医疗基金发放标准。现将此次拟发放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6月24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3883525,与校医院医管办联系。
医疗基金发放情况、名单详见附件。
校 医 院
2016年6月22日
附件1:
学生医药基金发放情况说明.doc
附件2:
学生医疗基金发放情况公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