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与职责

院长:储 倩

联系电话:0553-3883599(赭山校区)  0553-5910352(花津校区)

职责分工:主持校医院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财务、健康咨询服务等工作。

分管科室:健康咨询服务中心


副院长:王政霖

联系电话:0553-3937107

职责分工:分管党务、宣传、行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对外联系等工作,负责党支部工作。

分管科室:办公室

 

副院长:段

联系电话:0553-5910776

职责分工:分管花津校区医疗、卫生监督、学生休复学审核和预防保健等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

分管科室:保健科

 

副院长:项红雨

联系电话:0553-3869023

职责分工:分管赭山校区医疗、卫生监督、学生休复学审核和医疗费管理等工作,负责医疗费审批(含借款)工作。

分管科室:医管办

 

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3-3869828

职责范围:负责起草医院综合性行政工作报告、计划、总结、通知、通告、医院领导讲话等文字材料,做好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工作。

科室联系人:芮燕芳

 

健康教育咨询室

联系电话:0553-3869390

职责范围:完善职工健康档案,评估健康信息;开展健康咨询、康复指导以及慢性病管理等工作;组织上好健康教育课、定期举办健康教育讲座和咨询活动等。

科室负责人:

 

医管办(挂号室)

联系电话:0553-3883525

职责范围:负责起草学校基本医疗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通知等,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全校职工、学生及职工子女统筹门诊,住院医疗费报销工作及全校在职、退休职工的个人医疗账户的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挂号收费工作。

挂号收费:认真做好挂号收费工作。

科室负责人:徐辉红

 

预防保健科

联系电话:0553-3869325

职责范围:负责全校的预防保健工作,组织好全校职工的定期身体健康体检,新生入校体检及毕业生离校体检工作。负责学校传染病管理、疫情报告、卫生宣传、健康教育等工作。

科室负责人:段萍(兼)

 

门诊部(内科、外科、五官科)

联系电话:0553-3869324

职责范围:负责门诊疾病的检查、诊断和治疗工作。认真做好特别病人的门诊记录,按规范开具处方。

科室负责人:张晓武

 

医技部(B超、心电图、化验室、药房)

联系电话:0553-3869023

职责范围:

心电图室:负责日常心电图的临床诊断、体检工作、并认真做好登记工作。

B超室: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及时准确报告检查结果。

化验室:担负有关检验工作,接收检验标本,发送检验报告单,为临床医师提供诊断依据。

药房:负责做好年度药品计划预算工作,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管理毒、麻、限剂、贵重药品,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科室负责人:项红雨(兼)

 

护办室

联系电话:0553-3814339

职责范围:负责门诊治疗室的注射、换药等工作,认真观察病员的病情变化,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

科室负责人:王崝

 

计划生育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3-3869409

职责范围: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方针好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目标和规定。负责起草学校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及有关材料。积极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科室联系人:魏晓梅

 

花津校区分院

联系电话:0553-5910352(分院院长室) 0553-5910776(分院办公室)

职责范围:负责花津校区师生门诊诊疗工作。并做好花津校区药房药品的供应管理工作以及挂号收费等工作。

分院负责人:段萍(兼)

 

校医院工作职责

校医院是负责学校卫生保健服务、医疗改革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直属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学校的卫生保健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做好新生入学和毕业班学生的体检工作并给在校生建立健康档案,做好学生因病休学、复学、退学的审核工作。

三、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定期体检工作并给教职工建立健康档案。

四、负责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工作,建立食堂工作人员健康档案。

五、负责做好全校师生员工常见病的治疗工作和药品及医疗设备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季节性疾病防病常识的宣传教育、健康咨询和传染病的防治宣传和疫情报告工作。

七、负责学生、职工及其子女统筹的医疗管理工作。

八、负责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九、负责承担校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完成学校和有关单位交办的的行业内各项工作。

 

 

0553-5910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