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调剂金管理办法(试行)》(财社【2009】1848号)、《关于规范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调剂金申报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社【2010】175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调剂金申报、上报有关程序,经参保学生个人申请、学校初审,对以下申请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调剂金补助的学生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即日起至2015年1月12日止。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3883525,与校医院医管办联系。
名单详见附件。
校 医 院
二○一五年一月七日
公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