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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学生门诊医疗费用报销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段萍 发表时间:2012-09-06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据了解,截止今日我校仍有部分学生未报销上学年(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门诊医疗费用,为维护我校学生的切身利益,经与保险公司协商,同意于本月17日在赭山校区医院、18日在花津校区医院受理材料,请各学院通知相关学生及时办理,逾期将不再补办。

2012-2013学年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政策与往年相比将有所调整,目前调整方案正在草拟过程中,请各学院相关学生暂时完整保存本学期近期的门诊医疗费用发票、病历、检查报告书等相关材料,待报销方案最终确定后,将会及时于校医院网页发布,具体报销事项另行通知。

敬请收到通知后协助做好宣传工作。为感!

校医院

201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