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2012年度的住院医疗保险报销工作将于2012年12月31日结束,请仍在住院的教职工,在此之前将2012年度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办理申请理赔手续,逾期后新华人寿保险公司不予受理。
对于2012年12月31日仍不能出院的教职工,请务必于2012年12月31日前在校医院医管办办理登记手续。对于未登记的跨年度医疗费用,在2012年12月31日后不再报销。
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本单位住院教职工,特别是在外地住院的教职工(含退休职工)。
特此通知。
校医院
201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