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与平安保险公司协商确定,我校本学年参保学生在本学期9月1日之后(含9月1日)所产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的工作从12月15日开始,现将具体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时间、地点:
(一)赭山校区
地点:赭山校区医院二楼215室
时间:每月15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二)花津校区
地点:花津校区医院二楼保险理赔办公室
时间:每月16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二、说明
1、如遇节假日,报销日期自动往后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第二工作日;
2、上述时间,寒暑假除外。
三、报销需携带下列相关材料:
1、门诊病历与发票;
2、身份证复印件;
3、检查费在200元以上的(即大型检查),需提供检查报告单复印件;
4、属于意外伤害门诊治疗的,需提供事故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资料和其他证明(如学院证明等);
5、本人银行卡账号复印件;
6、其他的相关材料。
具体医保政策,可登陆校医院http://www.ahnu.edu.cn/site/hospital/,查看学生医疗管理栏,或拨打咨询电话:平安保险公司3824219;校医院医管办3883525。
特此通知。
校医院
201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