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即将结束,市镜湖区医保中心工作人员来校医院受理2011年度医疗费用的报销工作将于本月22日结束。
经与芜湖市镜湖区医保中心协商,现就本学期寒假前和寒假期间学生住院及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报销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1年9月1日之前所产生的医疗费用,镜湖区医保中心受理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2日,逾期将不再办理。
2、2011年9月1日(含9月1日)之后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参保学生可于本月21日、22日在校医院或寒假期间持本人报销材料去市镜湖区医保中心(地址:镜湖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一楼)办理,也可下学期开学后按报销日期来校医院办理。
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芜湖市镜湖区医保中心3877924
校医院医管办3883525
敬请相互转告。
特此通知。
校 医 院
201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