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我校学生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金额,使参保学生得到更好的医疗保障,经与平安保险公司多次谈判与协商,将原条款中一些理赔门槛降低、理赔比例提高以及“次”的规定做了相应的调整,最终形成了现校医院网页学生医疗管理一栏中《平安保险公司为我校参保学生(以下简称“被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责任及提供的服务》条款。
调整的大致内容为:
1、门槛费、理赔比例的调整内容:
保险责任项目
| 原赔付
| 现赔付
|
门槛(次免赔)
| 比例
| 门槛(次免赔)
| 比例
|
普通疾病
| 校内医院
| 50元
| 50%
| 30元
| 60%
|
校外医院
| 100元
| 30%
| 50元
| 50%
|
特殊疾病
(含精神病)
| 100元
| 60%
| 不变
| 不变
|
意外伤害
| 校内医院
|
---
| 0-1000元
| 65%
| ---
| 不变
|
1000-2000元
| 75%
|
校外医院
| 0-1000元
| 60%
|
1000-2000元
| 70%
|
2、将“次”的规定由原先的5天调整为7天。
校医院
201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