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校本年度参保学生在本学期9月1日之后(含9月1日)所产生的住院、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报销的工作从11月开始,现将具体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时间、地点:
(一)赭山校区 地点:赭山校区医院二楼215室
时间:每月21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7:00
(二)花津校区 地点:花津校区医院二楼保险理赔办公室
时间:每月22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二、说明:如遇节假日,报销日期自动往后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第二工作日。
三、报销需携带下列相关材料:
1、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2、加盖住院部印章的出院小结的原件、复印件;
3、加盖住院部印章的住院费用明细清单的原件、复印件;
4、医疗费用发票的原件、复印件;
5、门诊慢性病还需门诊病历、处方、检查及化验报告单等材料;
6、其它材料:
(1)转外住院还需提供:由市镜湖区医保中心审核盖章的《芜湖市居民医疗保险转外住院申请表》;
(2)外地急诊住院还需提供:出院后15日内在市镜湖区医保中心办理(寒暑假期内发生的可开学后办理)的相关认定材料;
(3)意外伤害住院还需提供:《芜湖市居民医保意外伤害住院申请报销登记表》、学院证明材料。
具体医保政策,可登陆校医院网页http://www.ahnu.edu.cn/site/hospital/,查看学生医疗管理栏,或拨打电话:芜湖市镜湖区医保中心3877924、校医院医管办3883525。
校医院
201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