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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学生本学年住院、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报销的通知

发布者:段萍 发表时间:2011-11-10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我校本年度参保学生在本学期9月1日之后(含9月1日)所产生的住院、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报销的工作从11月开始,现将具体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时间、地点:

(一)赭山校区 地点:赭山校区医院二楼215室

时间:每月21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7:00

(二)花津校区 地点:花津校区医院二楼保险理赔办公室

时间:每月22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二、说明:如遇节假日,报销日期自动往后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第二工作日。

三、报销需携带下列相关材料:

1、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2、加盖住院部印章的出院小结的原件、复印件;

3、加盖住院部印章的住院费用明细清单的原件、复印件;

4、医疗费用发票的原件、复印件;

5、门诊慢性病还需门诊病历、处方、检查及化验报告单等材料;

6、其它材料:

(1)转外住院还需提供:由市镜湖区医保中心审核盖章的《芜湖市居民医疗保险转外住院申请表》;

(2)外地急诊住院还需提供:出院后15日内在市镜湖区医保中心办理(寒暑假期内发生的可开学后办理)的相关认定材料;

(3)意外伤害住院还需提供:《芜湖市居民医保意外伤害住院申请报销登记表》、学院证明材料。

具体医保政策,可登陆校医院网页http://www.ahnu.edu.cn/site/hospital/,查看学生医疗管理栏,或拨打电话:芜湖市镜湖区医保中心3877924、校医院医管办3883525。

校医院

201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