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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教职工住院报销新规定的通知

发布者:段萍 发表时间:2011-03-18 来源: [浏览次数]:

2011年职工(含在职和退休)住院医药费报销工作即日起每周二上午8:30——11:00,地点为赭山校区医院二楼215房间。

所需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医药费发票原件;

3、医药费明细账单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银行账号的复印件;

6、病历。

(2、3、4项的原件需加盖所住医院有关印章)

特此通知。

校 医 院

201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