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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师范大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的通知

发布者:段萍 发表时间:2010-04-29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安徽师范大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师范大学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安徽师范大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的管理,有效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及《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指挥系统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学校有关领导担任,办公室、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研工部、财务处、保卫处、后勤与产业管理处、离退休工作处、工会、团委、后勤集团、校医院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校医院,校医院院长任办公室主任,副院长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组统一指挥、协调、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带来的危害。

二、工作职责

校医院:负责事件和疫情的监测、流行病学的调查、医学检查和治疗、防治技术指导;负责学校传染病预防和管理及卫生防疫工作;负责做好从疫区返回及食物中毒的师生员工的健康随访和留验观察工作;负责和社会大医院联系共同做好食物中毒师生员工的治疗及传染病、流行病患者的隔离和治疗工作;负责学校各单位防治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督促检查防治工作的落实。

学生处、研工部、团委、各学院:负责做好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对教室、宿舍等场所的疫情监测,特别是对从疫情地区学习、实习、旅游、探亲访友等返校学生及食物中毒学生的疫情监测;协助校医院做好上述人员的健康随访、留验观察等工作。

人事处、教务处、工会、离退休工作处、各学院:负责对从疫情地区出差、学习、访问、培训、旅游、探亲访友等返校及食物中毒的职工的疫情监测,协助校医院做好上述人员的健康随访、留验观察等工作。

后勤与产业管理处、爱委会、后勤集团:负责做好水电安全供应、校园环境卫生管理、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及食堂疫情监测工作;协助校医院和市卫生疾控部门做好食品卫生的化验监测及疫情的调查工作;负责提供留验观察人员、食物中毒患者的生活保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及市卫生疾控部门提出的有关食品卫生安全及传染病疫情的防治措施。

办公室、宣传部:负责向全校师生员工宣传国家及省有关传染病控制、卫生防疫政策和措施,利用校内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卫生防疫知识,对外发布新闻以及通报全校疫情情况,并向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芜湖市政府提供有关防治工作及学校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

保卫处:负责做好全校综合治理和治安保卫工作,维护校内师生员工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负责各个校门口的值班保卫、安全检查工作;制止破坏公物等不文明行为和违法乱纪活动。

财务处:负责做好有关防治工作所需经费的预决算工作,保证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资金及时到位。

三、工作机制

学校传染病控制、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坚持属地管理、政府和学校统一组织指挥,各单位分工负责、密切协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广泛动员师生员工,努力开展群防群控的工作机制。

(一)遵守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省人民政府、省教育厅、卫生厅有关文件精神,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报告、疫情监测、医疗救治和控制处理实施属地管理,校内各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当地政府及其相关机构的管理和指挥,同时在疫情监测、报告及群防群控工作等方面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

(二)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的突发卫生公共事件和卫生防疫工作,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级各类活动的卫生防疫工作,实行“谁主办,谁负责”,由主办单位严格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要用法律要求、政治纪律、工作纪律来保证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对因领导不力、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疫情传播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实行群防群治。各学院、各单位要广泛动员,组织全体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群防群控工作,自觉履行公民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努力增强防病意识。

四、组织保障体系

(一)组织体系

1、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研工部、离退休工作处、工会、团委、各学院:及时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报告师生员工中发生的疫情或公共卫生事件情况;收集师生员工反映的意见;协助校医院做好有关健康随访、留验观察等卫生防疫工作;各学院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发动师生员工做好办公室、实验室和学生宿舍的消毒工作。

2、后勤与产业管理处、后勤集团:收集师生员工对食堂食品卫生所反映的意见;及时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报告师生员工在就餐过程中出现的疫情或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协助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校医院对疫情或中毒事件进行监测和调查;做好校园内公共场所、教室和食堂的消毒工作。

3、校医院:在第一时间内将校内发生的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向学校和市卫生疾控部门报告;由医务人员组织的应急处理工作组立即投入疫情监测、疫情波及范围的调查、疫情处理、医疗救治等各项工作中;医院留观室立即投入使用;同社会医院联系,对校医院难以救治的患者,立即通过当地卫生管理机构将其送到社会医院救治;做好医务人员的自我防护工作,防止医院内交叉感染;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咨询和专业人员培训;做好从疫区返校人员的留验、隔离观察、健康随访和疫情报告及控制处理工作。

4、办公室、宣传部: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做好有利于疫情防治和事件处理的各种宣传工作;代表学校向外发布新闻并及时通报全校疫情和事件处理工作情况;向省教育厅和芜湖市政府提供有关应急处理和防治工作信息。

5、保卫处:协助校医院和市卫生疾控部门做好疫情的监测和调查取证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被隔离留验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严格门卫制度,限制从疫区返校或来校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做好从疫区返校或来校人员的门卫登记、报告工作。

(二)保障体系

1、技术支持。校医院负责同市卫生疾控部门联系,共同组建由流行病学、临床、化验等专家参加的突发事件和防治工作专家技术指导组,做好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卫生防疫工作的业务技术指导及人员培训工作。

2、经费和物资保障。学校及时审批并由财务处安排落实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防治专业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疫情监测、病人救治、应急调查处理所需的工作经费及必需的医疗药品、仪器设备、消毒药水和器械、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经费。

3、后勤保障。后勤与产业管理处和后勤集团做好全校水电安全保障工作,提供被留观、隔离人员及食物中毒患者的用餐。

4、安全保障。保卫处负责做好全校师生员工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的安全保障工作。

五、疫情及事件监测报告

(一)监测系统

一旦发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校医院立即组织专门医务人员对疫情或卫生事件实行监测,同时立即启用留验观察室。根据市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对被监测人员实施分类处理。对从疫区返校人员进行登记、体检和健康随访。

(二)报告系统

1、全校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发现甲类传染病患者或疑似甲类传染病患者及其他急性流行传染病患者和紧急情况,应立即向学校和校医院报告,校医院要在第一时间内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组的领导和市卫生疾控部门报告。

2、全校各单位启动“零”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疫情。

3、学校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向省教育厅和芜湖市政府报告疫情。

六、疫情及事件控制处理

疫情和紧急事件发生后,学校将自动启用本应急处理工作预案,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力量,迅速采取果断有力措施控制处理疫情和紧急事件,努力把疫情和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和法定权限及审批程序,学校可采取限制和停止大型集会、活动或停课等应急措施。

七、宣传教育咨询

学校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校园网、校广播站、校园内的宣传橱窗等载体向全校师生员工广泛开展卫生防疫、有关传染病防治的宣传,正确引导和教育广大师生员工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主动做好自我预防和保健工作。有关单位要组织人员到学生活动和生活区进行卫生防疫知识宣传和咨询,并适时开设卫生防疫知识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