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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度全校职工门诊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者:段萍 发表时间:2009-11-04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2009年度全校职工门诊医疗费报销工作安排如下:

一、 报销时间:2009年11月14日开始

二、 报销地点:赭山校区医院

三、 报销程序:

(一)请需要报销门诊医疗费的职工认真填写好“安徽师范大学医疗费用报销单”,并附上发票(发票截止日期:2009年11月10日)、门诊病历、转诊单、职工医疗本(在定点药店购药者需附上“电脑明细小票”,门诊医疗费金额超出个人医疗帐户金额且在定点药店购药者不仅需附上“电脑明细小票”而且需附上外购处方)一起交到所在单位。

(二)请各单位派专人收集退休、在职职工及参加医疗统筹的职工子女的门诊医疗费报销的有关凭证并于11月12、13日上班时间送到赭山校区医院医管办。

(三)报销工作组于11月14日开始集中审核、签批、核算。

(四)学校财务处将职工报销所得的医疗费金额打入职工个人工资卡中。

(五)医管办电话通知各单位有关人员到校医院签收本单位职工门诊医疗费报销情况一览表并分发给职工本人。

四、几点说明:

(一)离休人员的医疗费报销凭证的收发工作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办理。

(二)参加医疗统筹的职工子女的门诊医疗费票据,是以实际参加统筹后的票据为有效票据。

(三)由于门诊医疗费报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了防止票据丢失,谢绝个人向校医院医管办递交票据和凭证。

(四)由于职工报销所的得的医疗费是直接打入个人工资卡中,所以请报销医药费的职工务必在“安徽师范大学医疗费用报销单”上准确填写报销人的工资号和职称、职务,职工子女医疗费用报销单上请填上家长的姓名和工资号

特此通知。

校医院

2009年11月6日

《安徽师范大学医药费用报销单》请见附件

附件=>安徽师范大学医药费用报销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