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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段萍 发表时间:2009-09-12 来源: [浏览次数]:

安徽师范大学文件

校办字〔2009〕1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当前,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形势日益严峻,防控任务异常艰巨,为进一步加强该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构

学校成立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组,统一指挥、协调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各具有教学性质的单位,如各学院、皖江学院、附属学校、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高师培训中心等,要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可操作的应急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分解任务,责任分工到人。

二、形成例会制度

校领导班子、学校防控工作领导组、各单位防控工作机构,要形成工作例会制度,定期通报情况、研究对策、落实措施,根据疫情,随时召开专门会议,做好会议记录。

三、加强晨检监测

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做好晨检工作,教职员工要自觉晨检。各部门、各单位指定专人统计每日晨检情况和缺课(勤)情况(党政管理部门由机关工作处负责统计)。校医院要重点加强对学院落实晨检制度的指导和督查,及时分析流感样病例的发病趋势,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四、加强应急准备

各学院要以宿舍和班级为单位配备体温表、消毒用喷雾器械、84消毒液和适量口罩等。学校预留专门场所作为流感样病例治疗点,校医院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治疗点的管理。防控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各学院要做好必要的物资储备工作,提供物质保障,确保满足防控救治工作需要。

五、加强卫生管理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要建立环境卫生清理制度,认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理校内卫生死角,加强对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食堂、会议室、报告厅、室内运动场馆、活动室、电梯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保持通风,定期进行消毒并留有记录。

六、控制人员流动

防控期间,学校严格控制人员流动、群体性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控制职工出差、参会、旅游等,尤其是前往疫情严重地区;原则上不举办、不参加各类研讨会、大型学术活动及对口交流等;各学院原则上不安排学生集体活动、外出参观。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外单位驻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督促其开展防控工作。

七、加强信息工作

实施日报零报制度,各部门、各单位每日收集的晨检、发热病人情况,报送至校医院,校医院汇总并分别报送至防控工作领导组组长及学校办公室。防控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校医院)是校内疫情信息和防控工作进展情况的唯一发布机构,涉及各类媒体采访须经党委宣传部同意,向上级部门报告有关事项统一经由学校办公室,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对外发布任何信息,不得安排、接受任何媒体采访。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防控工作机构成员、辅导员及相关人员,必须保持通讯联络24小时畅通,确保疫情及时有效处置。

特此通知。

安徽师范大学

二○○九年九月十日


主办单位: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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