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职工住院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者:段萍 发表时间:2008-01-09 来源: [浏览次数]:

全体在职、退休职工:

凡在2007年度住院尚未办理住院费用报销手续的,请于2008年元月15日(周二)上午8:30——11:00务必到校医院(赭山校区医院二楼215房间)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办理住院保险理赔手续需携带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发票、收费明细表、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通知。

校医院

2008年元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