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在职、退休职工:
凡在2007年度住院尚未办理住院费用报销手续的,请于2008年元月15日(周二)上午8:30——11:00务必到校医院(赭山校区医院二楼215房间)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办理住院保险理赔手续需携带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发票、收费明细表、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通知。
校医院
2008年元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