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接芜湖医疗保障局通知,为了简化生育保险经办流程,方便参保职工申报生育保险待遇,参保女职工(含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不再需要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到市医保中心窗口现场申报生育保险登记手续,参保职工在怀孕后分娩前,可通过手机在“皖事通APP”申报生育保险产前登记,经办机构通过网络审核,即可完成生育保险产前登记手续。完成生育保险登记的参保女职工,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时可持卡结算,并直接享受生育医疗待遇;从出院次月起,医保中心将审核后的生育津、补贴按月直接转入参保女职工本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中。
特此通知。
人事处 校医院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