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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编辑:陶琴 发表时间:2020-10-15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全日制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一)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80元。

(二)城乡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重症重残、享受助学金或助学贷款人员,每人每年缴费140元。

二、信息采集

根据文件要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 在校大学生统一在学校办理参保登记。

请各学院组织学生于1023日下午5:00,本科生登录:http://ehall.ahnu.edu.cn/new/index.html,完成《芜湖市居民医疗保险申请表》的填写;研究生登录:http://210.45.192.243/xyy/index896.html,完成《芜湖市居民医保在线申请(研究生版)》;

校医院于114日下午5:00前将学生填写的参保信息以学院为单位整理成《安徽师范大学在校学生参加芜湖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采集表》(以下简称采集表),并以电子版形式发与各学院联系人待办事宜。

各联系人在收到采集表后,如需调整信息,请直接在表中修改并予以标注情况说明。各学院于1110日下午5:00,将审核后的采集表打印成纸质版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校医院医管办,并以电子版形式发与联系人待办事宜。

校医院联系人:徐辉红 联系电话:3883525

三、办理程序

我校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参保费用由财务处代缴。学生自行登录财务处缴费平台通过支付宝、微信缴纳保险费用或由财务处从学生银行卡中按缴费标准代扣。若因学生银行卡帐户金额不足导致代扣不成功,视为放弃参保。校医院对接芜湖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并落实相关医保待遇。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参保缴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是一项民生工程,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学生参保工作,认真把工作做实做细,切实把国家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二)全面动员,覆盖全员。各学院要积极鼓励和动员学生参保,要把政策宣讲到每一位在校学生(含休学、参军入伍、中外合作专业国外就读人员等),确保稳定连续参保,实现应保尽保,避免重复参保。对不在校或未参保学生,要通过电话、短信或微信等方式宣传到本人,防止出现因信息不畅而漏保。

(三)区分情况,严谨细致。各学院要认真梳理不愿参保学生的真实情况和实际困难,防止学生对参保政策误解而导致不参保,使学生利益得不到保障,影响学校安全稳定。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研究生院

                                        财 校 医 院

2020年10月13

附件:学生参保信息填写步骤及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