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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编辑:陶琴 发表时间:2021-10-28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全日制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一)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

(二)城乡低保户每人每年缴费40元;重点优抚对象、重症重残、享受助学金或助学贷款人员,每人每年缴费160元。

二、待遇享受期限

2021年参保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医保保障周期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

三、信息采集

请各学院组织学生于117日下午5:00,电脑登录校园网,进入“信息门户”或手机登录“今日校园”,完成学生医保信息的填写(附件:学生参保信息填写步骤及注意事项)。

各学院指定两名联系人分别负责本科生、研究生参保工作,加入临时QQ群便于沟通。

校医院于1112日下午5:00前将学生填写的参保信息以学院为单位整理成表,并以电子版形式通过微信发与各学院联系人。

各联系人在收到电子表后,如需调整信息,请直接在表中修改并予以标注说明。各学院于1119日下午5:00,将审核后的信息表打印成纸质版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校医院医管办,并以电子版形式发与校医院联系人。

校医院联系人:徐辉红

学生医保工作QQ群:287550992

联系电话:3883525

四、办理程序

根据文件要求,在校大学生由所属学校在学籍地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

请参保学生于1119日下午5:00前自行登录学校财务缴费平台通过支付宝、微信缴纳参保费用。若因学生在缴费期限内未及时缴纳费用,视为放弃参保。校医院对接芜湖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并落实相关医保待遇。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参保缴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是一项民生工程,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学生参保工作,认真把工作做实做细,切实把国家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二)全面动员,覆盖全员。各学院要积极鼓励和动员学生参保,要把政策宣讲到每一位在校学生(含休学、参军入伍、中外合作专业国外就读人员等),确保稳定连续参保,实现应保尽保,无需重复参保。对不在校或未参保学生,要通过电话、短信或微信等方式宣传到本人,防止出现因信息不畅而漏保。

(三)区分情况,严谨细致。各学院要认真梳理不愿参保学生的真实情况和实际困难,防止学生对参保政策误解而导致不参保,使学生利益得不到保障,影响学校安全稳定。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研究生院

                                                     财   校 医 院

                           2021年10月28

附件:学生参保信息填写步骤及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