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转发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芜医保 [2024]48号)和《关于我市大中专院校学生居民医保参保资助业务流程的通知》(芜医保[2024]42号)等规定,为做好我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及缴费标准、时间、方式、保障周期
1. 参保对象
学籍在我校的全日制本科生、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生)均为参保对象,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等救助对象可以选择在身份认定地参保除外。
2.缴费标准:每人每年400元。
3.缴费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完成缴费。
4.缴费方式:学校统一代收代缴。具体如下:学生登录学校缴费平台按照学生网上缴费流程(附件1)缴费,校医院将经医保经办机构校验审核后统一代收的学生参保费用集中向税务部门代缴。
5.保障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享受助学金或助学贷款学生资助政策及流程
1.资助政策:凡享受助学金或助学贷款学生,每人2025年度享受市政府200元的资助。
2.资助流程:对享受助学金或助学贷款学生采取先缴费后资助办法,先按照400元标准全额缴费,待助学金或助学贷款认定工作和参保缴费工作完成后,由校医院集中向市医保经办机构提出上述参保学生的资助申请,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将定额资助款拨付学校,学校收到款项及时发放给学生。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参保缴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是一项民生工程,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各学院指派专人负责本科生、研究生参保工作,认真把工作做实做细,切实把国家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2.全面动员,覆盖全员。各学院要积极鼓励和动员学生参保,要把政策宣讲到每一位在校学生(含休学、参军入伍、中外合作专业国外就读人员等),确保稳定连续参保,实现应保尽保,无需重复参保。对不在校或未参保学生,要通过电话、短信或微信等方式宣传到本人,防止出现因信息不畅而漏保。
3.严谨细致,梳理参保信息。学生缴费结束后,校医院梳理缴费学生信息和未缴费学生信息,各学院根据《未缴费信息表》,仔细审核2025年度学生在户籍地的有效参保凭证并留存,梳理出不愿参保学生的信息,详细了解具体原因,认真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鼓励学生“应保尽保”。各学院认真统计并填报《XX学院2025年度未参保学生台账》,交校医院医管办留存。
4.对待遇享受前错缴、多缴、重复缴费等情况,校医院在参保结束后根据有效参保凭证集中处理退还学生。
5.校医院对接芜湖市医疗保障部门,协助办理参保手续并落实相关医保待遇。
校医院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3883525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研究生院
校 医 院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