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 注:
一、在编教职工、参照在编待遇聘用的完全人事代理教职工可享受大病救助待遇。每年初集中受理,具体时间地点以网络公告为准。
二、上述材料由校医院初审后,经医疗服务领导组审议同意后,由财务处统一打入职工本人工资账户。